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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7日 星期三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訂定辦理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訂定 生效日期: 101.01.01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辦理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實施計畫

法規內文:

一、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協助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為關懷
   
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弱勢家庭,提供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
   
,以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
   
款規定,訂定本計畫辦理臨時托育服務(以下簡稱臨托)。
二、實施期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服務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之零至十二歲弱勢家庭兒童,符合下
   
列資格者:
  
(一)本市列冊低收入戶。
  
(二)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
  
(三)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
        
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動產按全家人口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
        
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單人新臺幣二百五十
        
萬元,每多一人多二十五萬元),不動產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
        
十萬元,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單親家庭。
         2.
身心障礙者家庭:兒童本人或手足為身心障礙兒童或發展遲
          
緩兒、其父母一方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3.
失業者家庭:其父母一方為失業者需參加短期職業訓練或應
          
徵工作者。
         4.
夜間工作家庭:實際照顧之父、母或監護人為夜間工作者,
          
夜間工作時間為晚上六點過後。
         5.
多胞胎家庭:多胞胎為同一胎兩名子女以上。
  
(四)危機家庭:指經本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列為高風險家
        
庭、申領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隔代教養家庭及
        
其他經社會局社工評估確有需求轉介之個案。
四、本計畫家庭總收入及全家人口之認定:
  
(一)家庭總收入之計算方式:以最近年度之完稅資料按全家人口之
        
實際所得計算,倘實際所得低於最低薪資,則以最低薪資列計。
  
(二)全家人口之範圍:
        1.
含兒童本人、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及兒童之兄弟姐妹,
         
倘兒童之父母、兄弟姊妹分屬不同戶籍,亦需列計。
        2.
若兒童之父母失蹤或死亡則列計監護人。
        3.
若兒童之父母離婚,則列計兒童、兒童之監護人、與兒童同
         
一戶籍之兄弟姐妹。
五、服務方式:提供臨時托育,以維持兒童基本飲食、衛生及安全為原
   
則,分為下列:
  
(一)托育機構臨托:兒童於本市合法設立之私立托育機構受托。
        
本計畫之托育機構包含本市合法設立之私立托嬰中心、私立托
        
兒所、私立幼稚園及改制後之私立幼兒園。
  
(二)保母在宅臨托:兒童至保母家中進行托育。
  
(三)保母到宅臨托:保母至兒童家中進行托育。
   
托育機構臨托,同一時間總受托人數不得超過五人;保母臨托,同一
    
時段未滿二歲兒童臨托不得超過二人,總受托人數不得超過四人。
六、費用及補助標準:
  
(一)每案每月最高補助五十小時,每年最高補助二百四十小時。

  
(二)補助標準及費用:
      1.
托育機構臨托:每名兒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二十元。
      2.
保母在宅臨托:每名兒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二十元。
      3.
保母到宅服務:每名兒童每小時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4.
發展遲緩兒或身心障礙兒,於托育機構及保母在宅臨托每名兒童
       
每小時新臺幣一百五十元;保母到宅臨托每名兒童每小時一百八
       
十元。
       
服務滿三十分鐘,未滿一個鐘頭者,以一個鐘頭計算。
  
(三)由社會局社工及相關社福機構社工轉介者,請填寫轉介單(附
        
件六),依轉介流程回傳社會局承辦,另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
        
有特殊需求者,每月最高補助時數得以專案簽准,不受五十小
        
時限制,惟不得超過每年最高補助二百四十小時。
七、補助辦理單位:本市合法設立之私立托育機構、社區保母系統或經社
   
會局核可辦理臨托服務者(以下簡稱承辦單位)。
八、實施程序及服務流程:
  
(一)符合辦理本計畫補助之承辦單位,如有意願辦理本計畫,應檢附
        
機構申辦表(附表一)向社會局提出申請。社會局將於核定後發
        
函通知,並製成資源名冊公布於社會局網站供民眾或機構轉介參
        
考。
  
(二)家長應填具托育服務申請表(附表二)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並
        
將兒童帶至安排之臨托地點,並填妥臨托協議書(附表五)。臨
        
托期間保母或教保員應協助填具印領清冊暨臨托紀錄(附表三)
        
及托育日誌(附表七)。
  
(三)家長於臨托結束時,應將申請表(附表二)、印領清冊暨臨托紀
        
錄(附表三)、收據(附表四)、臨托協議書(附表五)、托育
        
日誌(附表七)等文件送至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彙整後向社會
        
局請領。
  
(四)托育日誌(附件七)請承辦單位自行留存,另影印乙份供家長存
        
參。   九、請領方式:
  
(一)承辦單位應於本(一百零一)年每月十日前,十二月案件於十二
        
月二十日前,並檢附下列資料送社會局請款:
      1.
弱勢家庭兒童臨托申請表(附表二)、印領清冊暨臨托紀錄(附
       
表三)、收據(附表四)、協議書(附表五)、申領人郵局存簿
       
影本。
      2.
依其申請資格檢附請檢附全戶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資料,以及下
       
列證明:
     
1)本市列冊低收入戶:請檢附本市一百零一年低收入戶核定函
          
影本。
     
2)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請檢附本市一百零一年中低收入戶核
          
定函影本。
     
3)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度
          
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者:請檢附全家人口最近年度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及下列資格
          
應附文件:
          A.
單親家庭:如有本年度本市特殊境遇家庭或本市兒童及少年
           
生活扶助對象核定函影本則可以此影本取代財稅資料。
          B.
身心障礙者家庭:
            a.
如有本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生活津貼核定函影本則可以此
             
影本取代財稅資料。
            b.
有效期間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持有一年內發展遲緩兒童
             
證明(綜合評估報告書)或診斷書(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
          C.
失業者家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及職訓證明、求職證明
            …
等。
          D.
夜間工作者家庭:請檢附夜間工作相關證明。
          E.
多胞胎家庭:戶籍資料能顯示同一胎為兩名子女(含)以上。
     
4)危機家庭:請檢附社工轉介單、一百零一年度相關核定函或其
          
他相關資料,如:保護令影本、父母失蹤或死亡證明書影本、
          
重大疾病證明影本、社會局社工訪視表等。
  
(二)本項補助費用原則上由教保員、保母領取,惟臨托協議書(附表
        
五)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十、注意事項:
  
(一)於同一學期兒童本人已領有本府臨時托育、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
        
期照顧服務等同性質之相關補助,同一學期不另行補助,另同年
        
度總申領金額不得超過本計畫最高上限之補助金額。社會局將不
        
定期派員實地查核,如查獲辦理本計畫之承辦單位重複或以不實
        
資料申領、或違反收托原則等重大違規事項,除追繳溢領款外,
        
社會局將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辦之資格。
  
(二)保母、教保員提供臨托服務,應維護兒童就托應有權益;如有兒
        
童遭受遺棄或虐待情事,應立即報請警察局或通報一一三處理。
  
(三)承辦單位對於派案之保母、教保員,應建檔管理並予以督導及提
        
供相關專業諮詢,如有因臨托引起之糾紛,應協助協調處理。
  
(四)臨時托育服務費需檢附申請表、印領清冊暨臨托紀錄、收據、臨
        
托協議書(附表二至五)送社會局請款。
  
(五)系統承辦單位協助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媒合服務時,請
        
優先考量有受過相關早期療育核心課程之保母、居家環境安全符
        
合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兒童(以智障為主)的部份若無適切保
        
母,請協助轉介申請身心障礙者臨時暨短期照顧,若保母於托育
        
過程有疑問者,請協助洽詢相關早期療育資源,以確實落實督導
        
之責。
十一、經費補助項目如下表。
    

經費項目

單   價

        

臨時托育服務費
‧托育機構臨托
‧保母在宅臨托

一般弱勢兒童
每人每小時一百二十元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五十小時,
每年最高補助二百四十小時。

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
每人每小時一百五十元

臨時托育服務費
‧保母到宅臨托


一般弱勢兒童
每人每小時一百五十元

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兒童
每人每小時一百八十元


十二、本案經費由社會局編列相關預算支應,並以年度編列經費用罄為限。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 自行通報
















2011年9月4日 星期日

社會救助新制自 2011/7/1 施行



社會救助新制7月1日開跑,具中低收入戶資格民眾,政府補助健保保費1/2,如果民眾對於社會救助新制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打電話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或者鄉(鎮、市、區­)公所,或者撥打內政部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詢問。

2011年6月4日 星期六

內政部宣佈「日間照顧呷百二」計畫,預計在民國102年達到全國設立120間日照中心的目標

2011-06-03

為表達對長者的關懷,內政部部長江宜樺在端午節前夕前往臺北市西湖日間照顧中心與長輩們一起包粽子,並體驗日照中心為長輩精心策劃安排的各項活動,同時江部長也在致詞時宣佈「日間照顧呷百二」三年計畫。他說,內政部計畫在民國102年以前,在全國各地設立120所日間照顧中心,並期望透過「120」(台語百二)的諧音,期望國內每位老人家都能在健康、安全、友善的環境裡,快快樂樂地「呷百二」。

內政部的「日間照顧呷百二計畫」係自民國100102年,針對評估適合提供日間照顧服務的場所,優先提供修繕及設施設備費用補助,每一中心最高可補助100萬元。目前全國共有69間日間照顧中心,內政部已在民國100年編列1.4億預算,協助各縣市政府加速推動日間照顧服務,預計至今年底可再增設16處日間照顧中心(含失智症日照中心2所)。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內政部決定加快老人福利機構的設置,希望在民國102年達到全國設立120所日間照顧中心的目標。

在江部長拜會西湖日照中心的過程中,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江部長與日照中心長輩們一起「包粽子」。別看日照中心的阿公阿嬤們年紀大,或有輕微失智,但是一就位後,不管是分辨粽葉正反面、折粽葉,還是填糯米、擺內餡,最後包起粽葉、綁粽子,個個可是超級專注又認真,大伙七手八腳,忙得不亦樂乎。包出來的粽子造型也相當有趣,有長的、短的、圓的、扁的,逗得大家又開心又有滿滿成就感。江部長也展露了獨門包粽子功夫,獲得長輩的讚賞,活動現場溫馨熱鬧,笑聲不斷;煮好的「燒肉粽」香氣四溢,大家開心享用自己動手的傑作,個個幸福又滿足。

江部長表示,由於國內多數老人喜歡居住於自家住宅或熟悉的社區環境內,日間照顧就是提供輕度或中度失能及失智長者的社區式服務模式之一。透過日間照顧服務,白天讓老人家藉由交通車的接送,像孩子一樣到學校上學,在日照中心接受專業、貼心的生活照顧服務、復健運動課程及健康促進活動等,晚上則可以回家享受天倫之樂。他笑稱,日間照顧可以說是「老人托兒所」,是一項非常貼近上班族子女想要兼顧照顧長輩與天倫之樂的服務措施。

江部長也指出,長輩們在日照中心的活動內容看似平凡,但是透過專業人員安排、設計與引導,不管是拿起樂器開心敲奏起熟悉的「丟丟銅」、配合著音樂甩動「氣球傘」;或依照職能治療師量身打造的運動處方箋作伸展活動、肌力訓練、柔軟度訓練、平衡訓練,還是全體來個活力健康操等,其實都是有計畫地藉由遊戲過程,強化手腦並用的靈活度,增加長輩與他人的互動,同時也具有音樂輔助療效、活化感官、體能復健、健康促進等功能呢!

91歲的李爺爺是中度失智症老人,以前在家常常嗜睡,也容易發怒、情緒不佳;來到日照中心之後,開始會注意自己的飲食與健康,在家也會主動做一些簡易運動,漸漸不用完全依賴輪椅及柺杖。過去李爺爺還不太適應團體生活,現在總是滿臉笑容,且主動關心中心的大小事務!李奶奶鬆口氣地說,以前照顧工作都落在自己身上,真的蠻辛苦,也有很多的限制跟不便,自從李爺爺到日照中心接受照顧之後,她才開始有時間規畫自己的生活,還可以到長青中心上電腦課程呢!

胡伯伯的女兒今天也來到現場與大家分享心得。她說,父親有精神障礙,也有輕微失智,以前常因沒人陪伴而鬱鬱寡歡,去年來到日照中心以後,在照顧服務員的細心照顧,與其他長輩彼此的關心、支持,父親開始有了歸屬感,也覺得受到關心與尊重,每天回家後都很開心跟子女分享日照中心的生活大小事;胡伯伯曾獲得中心頒發的運動獎項,回家就很得意地與家人分享;「他真的把中心當作自己的第二個家」!

內政部指出,我國老年人口截至1004月底止達2489千餘人,占總人口比率10.74%;現今家庭結構多為核心家庭,如何協助上班族子女兼顧失能長輩的照顧需求,是很多家庭對政府的期待。為協助減輕家庭照顧負荷,內政部自97年起推動長期照顧計畫,除到宅提供失能長輩所需居家服務外,更積極推展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失能長輩個人化、多樣化且近便的服務。

內政部表示,目前為止全國共有69家日間照顧中心,除連江縣受限於特殊地理因素外,每一縣市皆設有至少一處日照中心,可提供服務的名額有1,714名;100年底預計可再增設16所,直接提供失能長輩更近便的服務;有需求的民眾,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處)詢問,經照顧管理專員到宅訪視評估符合申請條件者,政府將會按長輩的失能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予以補助。

聯 絡 人 : 莊金珠科長         聯絡電話: 2356-5211

113 家庭暴力保護關懷專線

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中國富商高調行善,台灣貧窮問題多嚴重 ( 上 & 下 )




社福制度怎麼了? 低收入戶嘆

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認識兒童三餐不穩定現象,關懷受飢兒~

除了失親兒問題值得重視外,有些孩子雖然有爸爸媽媽,但是,他們卻因為家中貧窮,家長們無力或疏於照顧,導致三餐飲食不穩定。
「我最喜歡吃哥哥煮的稀飯了!」就讀國小的小良害羞地跟社工姐姐說,國中剛畢業的哥哥在一旁驕傲地說:「稀飯可是我的拿手菜!」。因為爸媽分別患有輕度與重度精神疾病,小良的哥哥必須照料小良與妹妹的三餐,全家靠著平日撿拾資源回收物的微薄收入過活,最常吃的,就是稀飯和泡麵了,三個未成年的孩子總是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甚至經常餓著肚子上學。
 


「受飢兒」議題是什麼?
 

你知道「受飢兒」是什麼嗎?這泛指家中因貧窮,家長無力照顧或疏於照顧,導致三餐不穩定的孩子。
 

受飢兒的議題主要是希望讓民眾關心這群國家未來的棟樑,這些孩子因為無法達到成長過程所需的能量與營養,經常產生發育不良的影響,使他們在課業學習、學業成績、體能、自信心等方面,往往不如三餐正常的孩子。
 


你為什麼要關心「受飢兒」?
 

根據內政部統計,
99年第三季約有11萬戶的低收入戶家庭,已是歷史新高紀錄,但其人口數僅占總人口數的1%,因為貧窮補助較嚴苛,常見實際經濟狀況貧困的家庭,礙於家戶人口計算,或持有不具經濟效益的土地、不動產等,無法通過低收入戶審查,這樣的家庭是瀕臨貧窮邊緣的家庭。

不論上述哪一種情況,家境越貧窮,孩子三餐不穩定的狀況就越嚴重,因為最容易節省的開支,便是減少食物的開銷,所以這些孩子的家庭總是為三餐發愁,甚至在月底時更容易陷入飢餓的困境。

總是三餐不穩定的孩子,常常只是食用單一或廉價的食
物,導致營養不平衡,對正處發育年齡兒童的身心健康成長,將有嚴重的負面影響。

因為沒有足夠的體力與精神面對課堂學習,在課業學習上受飢兒相對缺乏精力,專注力也不足,總要花費更多努力才能在學業上趕上一般孩子。

因為沒東西吃被同學取笑,或是身材瘦弱被同學欺負的孩子,不僅較自卑也較沒有信心,導致孩子害怕上學,或總是無法敞開心胸交友,在人際關係學習上較一般孩子辛苦。


「受飢兒」議題幫助了誰?
 

社福機構發現,兒童三餐不穩定的現象逐年增加,基本上,受飢兒的原因主要有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照顧者對孩子照顧的完善程度低落。

如同小良的父母患有輕度或重度精神疾病,有時甚至需要孩子的照料,因此孩子們只能自行打理三餐。試想一個國中剛畢業的孩子,又怎能同時照顧好父母與年幼的弟妹呢?而孩子們因為時常挨餓,穿著也比較不乾淨,容易受同學排擠,自信心相對不足。

而照顧意願則是指主要照顧者有沒有照顧孩子的意願,會不會忽視孩子的需求,或是漠視自己照顧孩子的責任,例如離家、疏忽等因素,都會導致孩子時常餓肚子。

其實,家境貧窮的孩子,只要照顧者有能力與意願照顧孩子,就不會造成嚴重的挨餓狀況。

最近新聞報導,有一位台東市的單親媽媽為了獨自扶養三個兒子,一度窮到背著孩子撿拾資源回收,但她善用撿來的二手電腦,在網路上找尋各種好康資訊,也運用許多省錢妙招,儘管月收入不到一萬元,卻能以每天三餐平均
79元的花費,讓孩子們溫飽。

關心受飢兒議題,將可適時讓這群孩子得到溫暖及照顧,讓他們免於面臨受飢的窘境。


受飢兒需要什麼資源? 

1.
每日正常食用三餐:特別是早餐,因為早餐有助於在一天的開始,提供人體所需的熱能,兒童正值發育階段,活動量也大,絕對比成人需要更多的熱能與營養素,早餐就顯得更重要了;若是缺乏早餐,兒童攝取的熱能與蛋白質將無法滿足身體需求,上課時就容易沒精神、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影響孩子的情緒與課業學習。

2.
營養補給品:提供孩子們可自行料理食用的營養食品,如麥片、健康口糧、奶粉、肉鬆等,讓孩子們在平日、晚間或假日感到飢餓時,在無法馬上吃正餐的同時,先補充營養的食物。

3.
家人與師長們的關心:這些孩子成長階段遇到的成人,如家人與師長等,若能給予足夠的關懷,將能讓孩子感受溫暖,更有力量面對生活中所面臨的問題。


如何參與、協助「受飢兒」? 

1.
多關懷鼓勵:一個小小的鼓勵與祝福,就可以給予孩子面對困境的勇氣,只要大家多關懷身邊需要幫助的受飢兒童,將讓孩子心中充滿力量。 

2.
通報:如發現有需要協助的孩子,請通報世界和平會等相關社福機構。 

3.
捐款與捐贈食品物資:也歡迎社會大眾能捐助善款,作為孩子早餐與營養食品的經費,也可直接捐贈物資,如奶粉、麥片、肉鬆、營養口糧、蘇打餅乾等。 2011/1/27 yahoo公益

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長照服務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國內長照服務體系又有重大突破!衛生署已經將攸關失智者權益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送到行政院,未來一旦經立法院通過實施,對受照護者的權益將更有保障,另外,為了減輕失能者負擔,在現行長照十年計劃中,也將持續針對重度失能者,每人每月最多提供一萬八千六百元的補助。

危機意識提高兒保通報數增四成



虐待動物,和虐待兒童都不應該。內政部統計,今年上半年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通報人數、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了四成多。內政部表示,這並不是代表受虐兒變多了,而是受到今年四月「曹小妹」事件影響,社會危機意識提高,來自學校、醫療單位、警察,甚至是村里幹事,更有警覺了,而如果知情不通報、其實也會受罰。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社助法修正放寬貧窮線 85萬人受惠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社助法修正案,放寬貧窮線、增訂"中低收入戶"的概念、納入補助對象。而按照新法、全國將多出將近59萬人適用,總共有85萬人受惠,從明年七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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